□王建明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務。沒有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一切改革發展都無從談起”,要“全面看待社會穩定形勢,準確把握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這一論述深刻闡明瞭維護社會穩定的極端重要性,明確了維護社會穩定的基本方法。近年來,山西政法工作緊緊圍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工作主題,圍繞夯實基層基礎、努力掌握維穩工作主動權的工作目標,以頂層設計為引領,以完善機製為保證,以項目實施為抓手,大力構建基層治理網格化、矛盾調解系統化、治安防控立體化、執法司法規範化、警民聯繫常態化為主要內容的基層基礎“五化”建設機制,有力地維護了全省社會大局穩定。
  基層治理網格化
  構建高效運行的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的推進,社會格局發生深刻轉型,創新基層治理、掌握工作主動、提升社會治理能力成為當務之急。近年來,針對基層治理工作基礎薄弱的問題,山西把建立網格化管理機制和縣、鄉、村三級服務管理平臺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工程來抓,率先在全國實現基層社會服務管理平臺省域全覆蓋,以信息化為引領的基層綜合平臺全面建立並開始發揮作用,90%以上的上報事件能夠得到及時處置,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特征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在全省初具雛形。作為一項創新舉措,“網格化管理”解決了對地理空間的無縫隙覆蓋和對人、地、物、事、組織的全要素掌握,而“社會化服務”則通過推動政府職能下沉,使民生服務事項與社會管理職能在基層平臺上實現了零距離融合。綜合平臺的全面建立,既為協調各方資源、動員社會力量提供了基礎載體,同時也為掌握基礎信息、科學分析形勢提供了決策依據,是實現基層治理工作系統化、科學化、現代化的重要支撐。
  矛盾調解系統化
  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化解矛盾是社會治理的常態性工作。當前,由各種社會矛盾引發的非正常上訪、個人極端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成為影響社會穩定最突出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要學習和推廣楓橋經驗,爭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最廣泛地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努力使矛盾糾紛發現在早、化解在小、處置在基層和萌芽狀態。今年以來,在深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穩妥處置極端事件的同時,我們著重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進行了系統設計,制定出台了《關於加強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的意見》。到今年底,60%的縣(市、區)、80%的鄉鎮(街道)和100%的農村(社區)將建立規範運行的矛盾糾紛調解平臺。這將為增強調解合力、提升調解效力、真正把調解工作落到實處提供機制保障,同時也是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的具體和深化,是掌握維穩工作主動權的重要基礎。
  治安防控立體化
  最大限度地遏制犯罪高發勢頭
  近年來,刑事犯罪高位運行,成為社會大局穩定的直接威脅。我們著眼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犯罪活動,堅持綜合治理、多管齊下,大力構建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強化專項打擊,持續開展打黑除惡、打擊“兩搶一盜”、治爆緝槍、打擊電信詐騙、打擊傳銷、破案追逃“六場硬仗”,有效遏制了嚴重刑事犯罪的高發態勢。二是狠抓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對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工礦區、出租房屋、“九小場所”、校園及其周邊“六項整治”,推動治安重點及薄弱環節發生了積極變化。三是突出重點人群,全面加強對刑釋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社會閑散青少年等重點人群的動態管控、教育矯治和安置幫教工作,刑釋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重新犯罪率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四是構建防控網絡,大力推進以街面防控網、社區防控網、單位內部防控網、視頻監控網、區域警務協作網、虛擬社會防控網為內容的“六網覆蓋”工程,全省投入20多億元資金用於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為偵破案件、遏制犯罪提供了強大支撐。實踐證明,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必須堅持打防管控一體化推進,從專項打擊向綜合整治拓展,從末端處理向源頭治理延伸,從事後應對向事前防範前移。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擠壓犯罪活動空間,最大限度防範犯罪行為的發生。
  執法司法規範化
  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得到切實維護
  公平正義是社會穩定的基石,依法治理是長治久安的根本。為了切實提升政法機關維護公平正義的水平,近年來我們以執法司法規範化建設為切入點,強化職業良知、推進執法公開、加強執法管理、深化執法監督,特別是根據《刑事訴訟法》修改後在審理程序、證據標準、操作銜接等方面出現的較大變化,組織制定了16項配套制度,對落實法律規定、預防隨意執法、減少粗放執法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圍繞執法司法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了清理久押不決、冤假錯案、黨政機關執行積案、違規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了重點案件評查、重點單位巡查和紀律作風專項督察活動,制定出台了對政法幹警紀律作風和執法過錯案件開展聯合督察的暫行辦法,有力地促進了嚴格公正廉潔執法,有效遏制了司法腐敗蔓延勢頭。政法機關要履行好維護社會穩定的基本職責,必須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構建促進公正司法的強大約束機制,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真正打牢社會穩定的民心基礎。
  警民聯繫常態化
  建立“一村一警”聯繫群眾長效機制
  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是黨的作風建設的核心,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根本。近年來,一些政法幹警宗旨意識淡化,特權思想、霸道作風滋生蔓延,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為了切實強化政法幹警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今年以來,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我們在全省政法系統開展了以“知民情、解民憂、護民安”為主題的“一村(社區)一警”聯繫走訪活動,組織廣大政法幹警圍繞收集社情民意、宣講法律政策、化解矛盾糾紛、督導平安創建、聯繫服務群眾五大任務,通過結對聯繫、聯合編隊、定期走訪、強化考評等措施,推動形成了村村見警、月月走訪、職責明確的聯繫群眾長效機制,為政法幹警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組織群眾提供了載體和平臺。這不僅是政法隊伍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提高群眾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而且對於發揮“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傳統優勢、及時解決基層存在的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也具有很現實的意義。
  面對當前維護社會穩定艱巨繁重的工作任務,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緊密結合山西實際,科學把握社會穩定形勢,堅決完成好維護社會穩定的基本任務,真正肩負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職責使命。
  (作者系山西省委常委 政法委書記)
  (原標題:圍繞基本任務夯實基層基礎努力掌握政法工作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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