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紀檢系統幹部日前透露,上月底落馬的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市公住商情趣用品安局長武長順,或涉嫌利用其多項專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設及相關領域中牟取不當利益。從1999年到2013年間,武長順發明及領銜發明瞭35項專利,它們大都與警務工作有關,且被大規模用於天津的交通領域。
  這個世界,有太多的“利”。而唯獨“專利”顯得“高大上”。在註重知識產有巢氏房屋權的國家,專利擁有者通常被認為是有頭腦、有思路、有智慧的人才。在此語境下,“技術型官員”“研究型官員”往往給人以高雅的形象,如果再來頂博士帽子,就更完美了。
  天津市前公安局長武長順,就是這樣的官員。不僅頭頂博士帽,還在多所知名大學兼職教授和研究員,“理論成威剛記憶卡果”豐富,專利發明數量也相當可觀。乍看起來,武長順的人生軌跡基本是“官場里教授做得好”“教授圈裡官當得大”的最真實寫照。但是,在當教授和當官並不衝突的當下,這種身份重合顯然不是最讓人揪心的。真正讓公眾憤怒的,是一些官員用公共權力衍生出形形色色的腐敗新變種。
  作為腐敗新變種的“專利腐敗”,在武長順身上有了最突出的佐證。看到天津已有721個道路交口安裝使用武長順領銜發明的“99型整屏分段交通信號燈”的報道時,許多人明白了“技術型官員”“研究型官員”存在的真正緣由。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有60萬人申請相關專利,但能轉化為生產力、運行到實際生活中的極少。而《專利法》規定,專利mSATA所有權屬於單位或公司的,專利推廣應用後,發明人一般可獲得2%到3%、最多不超過5%的報酬。除去政府對相關專利發明的直接補貼外,專利發明人在專利推廣中的報酬,想必也非常可觀。
  武長順能夠成為多項專利的領銜發明人的真正緣由,或許只是為自己的權力套現找一個看似合理的出口。專利如果是清湯寡水,相信沒有幾個人想沾邊,可專利一旦得以推廣,尤其在一個地方通過權力強行推廣,背後的利益可能就會超出一般人的想記憶體象。雖然武長順有沒有通過專利獲取回扣、通過專利謀取了多少利益暫未可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權力得不到約束,權力就會變現成許多“利”。直接一些的會變成現利,隱蔽一些的則可能先變成“專利”再變成現利。
  “權力變現專利”的事實,再一次說明,不受制約的權力是極有可能刷新人們對腐敗的認識。即便是再“高精尖”的科技發明,也可以伸進腳去。除此之外,還需要警惕的現象有許多,比如,一些官員成為了所謂的著名詩人、文學家,還有一些官員成為了書法家、藝術家,這些也容易變種為一些權力套現的具體形式。
  杜絕腐敗新變種不斷涌現,就要真正讓權力入籠,讓監督與腐敗賽跑。《公務員法》中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但官員申請專利到底算不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卻並不明確。可見,《公務員法》等應對公務員尤其官員申請專利等行為有所規範、制約。一言以蔽之,只有約束好權力,才不會有名目繁多的“利”。
  (原標題:“權力變現專利”是腐敗新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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